中招网讯:一是加强认证检查员管理。采取不定期约谈认证检查员、事后回访督查的方式,确保认证检查结论真实可信,杜绝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行为发生。二是开展认证前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组织参训、上门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GSP认证培训,提高认证通过率。三是实施分类管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确定重点监管企业,以GSP认证检查内容为基础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情况,进货渠道及票据保存情况,药品分类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四是严格认证标准。根据既定方案,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查处。五是建立日常监管制度。结合药品零售企业特点,及时研究制订针对性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不断加快软硬件设施建设步伐,探索建立经营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互动互促机制。目前已完成认证34家,30家通过认证,3家限期整改,1家无法达到标准自动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