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网讯:福州保税区(商贸配送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首期开发0.6平方公里。主要发挥港口优势和临近台湾的优势,从事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出口加工及相关业务,是中国实行特殊政策,具有综合经济功能的特殊区域。经过16年的开发和建设,福州保税区在基础设施、功能开发、招商引资、对台经贸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截止2009年底,全区共引进项目846个,其中外资项目395个;项目总投104289.53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33733.6万美元;实际到资15585.69万美元;进出区货物总值18168677.2万美元,进出口货物总值847182.23万美元,关税收入387895.3万元,财政收入87395万元。
为满足我市外向型经济不断拓展的政策功能需求,促进我市临港工业的发展,在与台湾产业的对接中占据制高点,进一步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核心竞争力,省政府向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整合福州保税物流园区和福清出口加工区以及福州港江阴港区,建设福州保税港区,2010年5月18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福州保税港区位于福州新港(江阴港区),包括四大部分——临港加工区、港口集散区、国际物流区、铁路物流园区。规划面积9.2平方公里,分为A、B两个区。A区为福清出口加工区3平方公里。B区面积6.2平方公里,具体包括:福州保税物流园区1.2平方公里、铁路物流园区0.7平方公里、江阴港区1#至9#泊位4.3平方公里。福州保税港区是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中国内地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运行规则基本与国际接轨的一种新的自由贸易港区模式。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