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分管办公室、法制、外事侨务、城乡建设、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机关事务管理、民防、“金包银”工程等工作。联系新店镇。
分管部门:政府办(法制办、外侨办)、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单位: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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