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于198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开发面积100平方公里,目标是建成厦门市的新工业区、新港区、新市区。海沧台商投资区地处闽南厦漳泉三角的突出部,九龙江入海口北岸,东与厦门岛隔海相望,西与漳州龙海市相邻,北以马銮湾和福厦漳高速公路为界,南临东海。全区陆地面积100平方公里,地势平坦,山坡低缓,便于成片开发。区内交通便捷,公路纵横,直通324国道和福厦漳高速公路;鹰厦铁路沿边而过,距漳州角美火车站18公里,到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仅10公里;海路东距台湾高雄港165海里,南到香港287海里,北离上海港564海里。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2000年7月关于调整海沧、杏林行政区划的意见,海沧台商投资区的范围包括一镇(海沧镇)两场(海沧农场、工农盐场)三村(原属杏林镇的新垵村、霞阳村,原属东孚镇的祥露村),区内常住人口约6万人,申办暂住证的外来人口约3万人。
早在清朝末年,海沧就以其独特的地缘优势成为政治家、实业家们关注的热点。孙中山先生在他著名的《建国方略》一书中,明确提出“应在厦门港以西的海沧嵩屿建立新式商埠,以便江西、福建南部的物产出口……”。英国“亚细亚”和美国的“美孚”两大国际石油财团曾租借嵩屿兴建码头和油库,作为向中国内陆输送石油的中转站和船舶加油基地。清政府曾有两次开发海沧的计划,因战争而被迫搁置。
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海沧台商投资区后,****、****、****、****、****等中央领导及省市领导多次视察海沧,充分肯定海沧的优越条件和战略地位,对海沧的开发建设表示出极大的关注和支持,并对海沧的规划、开发方针等战略问题作出重要指示。
1993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厦门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对海沧的区域规划进行战略调整,确定南部临海20平方公里为石化预留地,其余80平方公里由厦门市政府组织全面开发。厦门市为此重组了海沧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和投资区的决策层,并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一办五局”,作为投资区的管理层,行使政府管理经济职能。1994年7月,国务院对海沧南部临海20平方公里的区域发展作出新的部署,明确由厦门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发建设,对外招商。至此,海沧台商投资区100平方公里区域全部立足国内实施开发,对外招商。
根据调整后新的开发建设形势,中共海沧台商投资区工委、管委会依据厦门市的总体战略和海沧的港口优势,提出“缩短战线,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以港兴区”和“抓两头,带中间”的策略,及时对海沧的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将原来7个分区调整为4个功能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分区,并确定重点开发新阳工业区和港区,以港区、新阳工业区带动南部工业区与生活区的开发。1998年市人大颁布《海沧台商投资区条例》,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外商投资的办法和政策规定,制定“办事效率高,勤政廉政实,项目配套快,土地价格廉,各项收费少,社会治安好”的软环境服务措施,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经过十多年的开发,海沧的基础设施已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在投资区内水电供应充足,水陆交通四通八达,邮电通信方便快捷,公益设施配套齐全,具备了投资兴业的良好条件。截至2001年底,海沧台商投资区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1.9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资60多亿元,已开发土地31.8平方公里;竣工一级公路80多公里,竣工商品房面积80.86万平方米;新建、扩建水厂各1座,日供水量8万吨;建成嵩屿电厂一期两台机组装机容量60万千瓦,新建、扩建11万伏、3.5万伏、22万伏等4座变电站;建成装机容量2万门程控电话系统;港口已建成4个泊位,即港区一期工程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和2万吨级件杂货、嵩屿电厂3.5万吨级专用煤码头、博坦10万吨级油码头;海沧铁路和海沧大桥已建成通车。日处理10万吨的污水厂也已竣工投入使用;配套建成高尔夫球场、中学、小学、国际幼儿园、职业培训中心、市级医院及野生动物园各1座,各商业银行、证券、电讯、邮政、公交均已在投资区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