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9月2日第47号《官方公报》公布了由工业发展部长签署的有关新车进口限制条件的法令。法令规定,将严格新车进口的条件,汽车经销商“只能进口招标细则中确定的品牌车辆”,“工业部的相关部门应向财政部和贸易部的相关部门提供各经销商所经销的车辆品牌详单”。政府希望由此终止一些多品牌经销商随意进口招标细则中没有列入的品牌车辆。
该法令还规定,汽车经销商必须在工业领域和/或半工业领域进行投资,包括汽车零部件整体和/或部分生产的投资。对现有经销商从2014年1月1日起计算,投资必须在最多三年内进行。对尚未经营的经销商,投资期限从最终批准的授予日起三年内计算。法令规定,不进行投资的经销商将失去经销许可。
此法令的公布旨在限制杂牌车辆进口。目前约有50余个中国品牌车辆在阿销售,此前公布的在阿国销售的汽车必须装备安全气囊的规定主要也是针对一些价格低廉、安全性能欠佳的汽车充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