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先驱报》报道,津巴布韦税务局(Zimra)日前表示,对外资企业采取税收优惠政策无异于放弃国家的征税权,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津巴布韦5年经济发展规划,津政府已经确定将建立经济特区(SEZ)作为国家战略来促进经济增长。政府将对经济特区相关产业,如制造业的企业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以此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
但是津税务局长Gershem Pasi指出,优惠的税收政策只会让相关的外资企业所在国受益,而不是让自己国家受益。中国成功的实施了经济特区政策,这是中国吸引外国资本的成功,而不是为了外资企业的利益所设立的。
Pasi表示,非洲国家不应该仅仅吸引外国投资者进来,减免他们的税收,得到他们想要的利益,而本国却仍然保持贫困,因为税收的减免意味着让渡自己的征税权。因此,对待税收和发展应该要理性,而不能一味地意气用事。他认为对过去应该有一个权益分析,未来能给出什么样的政策,能达到什么结果都要仔细考虑。
Pasi认为,津政府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鼓励国内投资上,目前太多的法律法规扼杀了本土企业的成长。应该要给本地企业支持,便利他们的投资和贸易,这样才能鼓励他们多缴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