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主流媒体《卫报》近日发表评论员文章,表示得益于电信政策改变,坦桑手机用户十年间增加了12倍。报道称坦桑2005年手机用户为290万,2015年上半年已达3430万。
桑于1993年出台《电信法案》,将电信业与邮政业分离,并分别成立了坦电信公司 、坦邮政公司和坦电信管理局的前身——坦电信委员会。该法案使得坦电信业部分自由化,为手机运营商和电信服务运营商提供了发展空间。
坦电信公司于2001年私有化,为使其适应新的市场挑战,给予为期四年的固网用户和国际用户排他经营权。2005年坦桑电信业全面放开。
国际电信集团在国别报告中指出,坦桑的电信自由政策,鼓励了自由和开放的竞争,使广大消费者获益,也促进了国家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