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新景报》11月13日报道,乌议会近日通过2015年公共财政管理法案(修正案)。根据该法案第36款,乌政府可在得到议会授权的情况下,向中央银行借出不超过上一财年财政收入10%的资金,并在该财年内全额返还。乌政府早先曾希望通过修正该法案获得直接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权力,但乌议会否决了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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