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15年1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数据显示,按人民币计价,2015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949亿元,支出10315亿元,顺差2633亿元。
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737亿元,支出8066亿元,顺差3670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12亿元,支出2249亿元,逆差1037亿元。
这是外管局首次根据最新的《国际收支与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统计原则统计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数据,该数据是国际收支平衡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之前相比,第六版口径有三项主要变化:一是加工贸易从货物贸易调整至服务贸易;二是转手买卖从服务贸易调整至货物贸易;三是新版表式中借方用负值表示,服务贸易分类和细项名称略有调整。此外,月度服务贸易历史数据不再追溯调整。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数据体现出两个特点:我国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占比低;货物贸易保持顺差,服务贸易逆差。
按照外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1月,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占贸易总额约14.8%。
温彬告诉记者,从全球范围看,服务贸易占货物贸易的比重在20%左右。2001年美国、德国和日本服务贸易占货物贸易的比重分别为23.6%、20.0%、22.7%,到2012年分别为26.6%、21.4%、18.8%。即使与同为“金砖国家”的巴西和印度相比,我国在服务贸易方面也存在着一定差距。印度是服务贸易占货物贸易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2012年该比重为48.3%,巴西为24.4%。
此外,旅行和运输逆差是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构成。数据显示,2015年1月,我国旅行逆差967亿元,运输逆差229亿元,金融服务逆差116元。
温彬解释说,一方面,人民币升值推升了国人出境游的热情,形成旅行和运输贸易逆差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我国在金融、保险服务、知识产权使用等方面的国际竞争力相对不足,也导致这些领域的逆差较大。
“我国需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提高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尽快从货物贸易大国转向服务贸易大国,这也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