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3日《布隆迪之声》报道,布隆迪中央银行行长在一封致金融机构的信中,明确规定“任何在当地进行、有关在布隆迪财产的交易都应该使用当地货币,而不能使用外汇账户进行”。“法人账户禁止提取现汇”,国外汇款“要兑换成当地货币交付收款人”。对此,在银行有外汇帐户的人感到非常气愤,认为“这是用低汇率抢夺我们的外汇”,“这是经济不好的迹象”。10月6日,该报又报道了银行监管负责人对一些误解进行澄清,上述有关规定只是涉及法人,自然人外汇账户是自由的。央行行长在信中重申了关于外汇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在布隆迪的企业没有权力使用外汇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