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塞西总统颁布法令通过了对与西奈半岛发展有关的第14/2012号法律进行修订。此次修订涉及该法律的十个条款,通过这些修订可以使埃及国家机构避免与前签署合同的投资者产生任何司法纠纷。
西奈发展法规定只有埃及公民以及埃及公民拥有全资的法人才可拥有西奈地区的土地和房产。拥有双重国籍的埃及人以及外国人可以拥有这一地区的建筑但是不得拥有建筑物以下的土地。非埃及人可出于居住目的对这一地区建筑拥有不超过50年的使用权。上述权利的实现均需获得国防部、内政部的批准。
该法律禁止拥有、租赁或使用“重要战略军事区域”,即根据总统444/2014号令划定的边界邻近地区、红海中岛屿以及自然保护区和古迹。
受安全局势和军事活动影响,西奈地区自1982年从以色列收回之后一直处于最欠发达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