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方面,马达加斯加政府制订了一系列鼓励投资、发展经济的法律法规,首先,国家宪法就承认和保护自由经营,个人财产和资本的自由流通。同时还陆续出台了如“马达加斯加投资保护法总则”、“马达加斯加免税区条例”、“防治工业污染控制和管理法”以及“环境保护宪章”等。
以上所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充分保护投资者,保护其投资利益,具体体现在:1、在遵守马达加斯加现行的法律法规前提下,实现投资自由政策;2、收入和投资资金的自由转移;3、维护集体或个人财产的权利;4、对投资者待遇平等;5、企业可按照自定的管理规章自由运作;6、保证企业在遵守“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前提下对企业人事的自由管理;7、建立逐级负责的司法仲裁制度。
另外,马达加斯加还以立法的形式,批准了在世界银行监管下制定的关于解决国与国和与侨民间投资纠纷的1803-65公约和国际投资纠纷协调中心批准的补充机制条款(CIRDI)。
制定了有效期99年,可更新、抵押和转让的长期租赁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