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出口许可证
有关出口商在其注册地所在的省政府商务局领取相关产品出口的技术细则(或通过贸易部网站下载,一式五份),填写其中有关内容后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卡复印件及其他法律需要的文件(如毛皮经营者所需的兽医授权文件)提交到省政府商务局。省商务局在十五天之内对出口商的情况进行实际考察后出示意见报贸易部,贸易部在收到省商务局文件后十五天之内决定是否合格,合格的即可开具出口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一年,可复查延展。
2、获得出口证书。
有关产品的出口商在省商务局须长期留有一份供出口产品流动登记,登记上注明出口产品的性质、数量、来源、供货商信息、送货车辆牌照号码等,至少两个月复查一次。对于遵守有关产品出口技术细则、从业合法透明的出口商,省商务局出具出口证书,作为海关办理出口货物清关的必需文件。
有关产品出口的技术条件和要求主要包括:出口商通过合法渠道取得拟出口产品,合法经营、严格遵循商业法规;仓储要求不得危害环境和人员健康并保证安全;产品运输的安全性;其他特殊要求,如出口的毛皮需从执照的屠宰场获得,软木取得必须由地方森林管理局批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