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赞比亚目前开发区的基本情况
赞比亚目前尚无在运行的经济区。2001年,赞比亚政府决定启动出口加工区项目,并于同年颁布了出口加工区法案。2002年年底,赞比亚成立了出口加工区管理局(Zambia Export Processing Zones Authorty,ZEPZA),具体负责规划和制定实施细则,审批在出口加工区的投资和开发申请。然而,因为没有经验,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截至目前虽已有10多家公司申请在加工区内设厂,但还没有一家被批准,所以出口加工区已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政府也正在制定“多功能经济区”(Multi- Facility Economic Zones, MFEZ)计划,打算以之取代出口加工区。
二、赞比亚《出口加工区法》的有关内容
按照《出口加工区法》,出口加工区项目由赞比亚出口加工区专委会进行管理,旨在促进在圈定或者说是独立区域内以出口为目的的投资活动,这样的区域可以设定在全国任何地方。在出口加工区内,新老投资者都可享受到经济政策和取得营业执照、许可证、相关设备方面的双重优惠。由此,确保出口加工区的投资者可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快建设,进行更有效的管理与经营。
适用范围:
赞比亚出口加工区专委会向农业、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出口加工区开发等领域主要以出口为目的的公司颁发营业执照。从事与农业、农产品加工及机械制造无直接关系的商业活动的公司,不适用出口加工区法。
优惠政策:
出口加工区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所有获准在出口加工区内经营的公司,无论区域开发商还是企业,都可以享受出口加工区法案规定的公司收入税和特许税的豁免。其中,公司收入税包括:股息所得税、利息所得税;特许税包括:原材料、秧苗、机器、半成品、资本货物及服务进口税;进口增值税以及国产税。
经营活动:
对于出口加工区内的经营活动,由客户处买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或由客户提供给出口加工区的服务,即使经出口加工区出口,也应被视为从原客户处出口。因此,投资者/开发商可享受从客户处购买这些货物或服务的增值税或国产税的退税权;经由出口加工区卖到客户处并在客户处使用的货物或由出口加工区提供给客户处的服务应被视为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被进口给客户处。因此,投资者/开发商须支付所售货物的关税、增值税以及国产税。
申请程序:
按照规定,欲在出口加工区内投资的投资者应提交一份出口加工执照申请表,表上应注明如下信息:
● 将从事的经营活动
● 生产及产品工序
● 申请地点
● 目标市场
● 投资水平
● 雇佣人数及对人力资源的培养
● 出口级别
● 技术转让(传播)
● 对赞比亚经济发展的促进
投资者将在提交申请后30日内得到获准通知,通知附有一封同意信,写明执照的情况。依照法案第十九条的规定,出口加工区执照以出口加工区第四号表格的形式颁发,有效期10年。
投资者应于出口加工区执照颁发后一年内开始履行所申请的项目,否则,专委会将会终止或撤消其执照。执照的合法性必须以及时交纳年费和季度、年度报表为基础。
对于申请成为出口加工区开发商的,需交纳一份申请表及一份商业计划书。经开发商同意,根据出口加工区法案第十四条,部长颁布法律文书宣布某经营场所或地区为出口加工区。因此,开发商的许可应随法律文书一起颁布。
出口加工企业只能在宣布为出口加工区的特定场所或区域内进行经营。
出口加工区种类:
经过允许的出口加工区有以下两种,并可在全国任何地方开办:
1、独立出口加工区
独立出口加工区即一个单独的公司既作为出口加工区开发商,又作为出口加工区企业。公司既拥有开发许可证又拥有出口加工区执照。
2、工业园
工业园是某个公司为了建设多个出口加工企业而兴建基础设施的地方。出口加工区可以是一个工业园、工厂区或者某种特区,等等。
收费:
提交申请或更新出口加工区执照时,企业需交纳1,375,000克瓦查不可归还的费用。汇率5100克瓦查=1美元。
依照法案第十九条规定,开发商许可证以出口加工区第三号表格的形式颁发,有效期10年。
许可证和执照的研究颁发:
赞比亚出口加工区专委会执照颁发委员会每月举行会议研究开发商许可证和出口加工执照的申请书。申请书最晚应于月会召开前一周提交。投资者必须提供详尽的信息以便专家对投资计划进行评估,在提交委员会集体研究前对之形成一定的认识。一旦申请通过,在出口加工执照或开发商许可证颁发前,投资者应每年为上述两证分别交纳6,500,000克瓦查和13,000,000克瓦查的费用。
其他规定:
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必须有不低于80%的产品用于出口。出口加工区出售货物给赞比亚境内的客户,被视为普通进口活动,有义务交纳关税和其他税收。
三、赞比亚“多功能经济开发区”的有关内容
2005年,赞比亚开始着手制定“多功能经济区”(MFEZ)发展计划。2006年1月13日,赞比亚总统姆瓦纳瓦萨在赞比亚第九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开幕时宣布,政府将很快向议会提出议案,建立“多功能经济区”,取代“出口加工区”,推动企业在“多功能经济区”投资,刺激外国投资于赞比亚制造业。拟计划建设的“多功能经济区”将具备所有制造业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基础设施,是兼容出口和国内工业的特殊工业区。政府计划先确定两个经济区,分别位于卢萨卡市和恩多拉市,每个经济区将拨给1000-2000公顷土地,打算于今年成立赞比亚发展署(Zambia Development Agency, ZDA),由该署来对所有在经济区内运作的项目进行管理。在MFEZ中建立的公司,在其建立的头五年内,不收取红利税,所得税只按利润的50%收取,进口机器和设备过程不用缴纳任何关税。此外,资本再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可以100%抵免税款。目前,赞比亚成立了一个专业的委员会负责MFEZ法规的制定,主要由商贸工部负责,其主席由总统特别事务助理塞巴斯蒂安·科皮兰达(Sebastian C. Kopulande)先生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