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软援助”情况
据“马里国际技术与金融伙伴”秘书处统计(见附件统计表一),2013年“软援助”累计5.33亿美元,其中维和援助2.51亿美元,占47%;医疗援助1.41亿美元,占26.6%;行政治理援助5,769万美元,占10.8%;选举援助4,381万美元,占8%;教育援助3,291万美元,占6.2%;男女平等援助238万美元,占0.4%;司法与反腐败援助183万美元,占0.3%;财政管理援助179万美元,占0.3%;文化援助133万美元,占0.2%。
按国别和机构统计:
(一)美国2.38亿美元,其中维和1.44亿美元,医疗6,855万美元,行政治理2,266万美元,教育308万美元。
(二)欧盟8,957万美元,其中维和6,394万美元,选举2,075万美元,行政治理443万美元。
(三)德国4,899万美元,其中维和3,167万美元,行政治理1,429万美元,医疗281万美元。
(四)卢森堡1,196万美元,其中教育521万美元,维和482万美元,医疗154万美元。
(五)比利时1,063万美元,其中医疗421万美元,行政治理368万美元,选举190万美元。
(六)瑞士1,012万美元,其中教育482万美元,选举332万美元,行政治理136万美元。
(七)瑞典933万美元,其中选举622万美元,行政治理138万美元,男女平等96万美元,维和75万美元。
(八)世行875万美元,其中行政治理582万美元,教育187万美元,医疗105万美元。
(九)挪威608万美元,全部为选举援助。
(十)法国571万美元,其中财政管理179万美元,教育153万美元,维和123万美元,行政治理86万美元。
(十一)丹麦420万美元,其中行政治理287万美元,维和132万美元。
(十二)西班牙393万美元,其中医疗274万美元。
(十三)土耳其96万美元,全部为维和援助。
(十四)伊斯兰开发行91万美元,全部为医疗援助。
二、2014年“软援助”情况
据“马里国际技术与金融伙伴”秘书处统计(见附件统计表二),“软援助”累计4.28亿美元,其中医疗援助1.89亿美元,占44.2%;教育援助8,442万美元,占19.7%;行政治理援助7,129万美元,占16.6%;维和援助5,225万美元,占12.2%;选举援助1,267万美元,占3%;男女平等援助812万美元,占1.9%;司法与反腐败援助618万美元,占1.4%;文化援助372万美元,占0.9%;财政管理援助77万美元,占0.2%。
按国别和机构统计:
(一)美国7,918万美元,其中医疗援助5,658万美元,行政治理援助3,910万美元,教育援助1,868万美元。
(二)联合国5,859万美元(不含维和),其中医疗援助2,309万美元;选举援助1,197万美元;教育援助1,138万美元;行政治理援助708万美元;男女平等援助417万美元;文化援助86万美元。
(三)加拿大5,214万美元,其中医疗援助2,858万美元,行政治理援助251万美元,教育援助200万美元,司法与反腐败援助96万美元。
(四)德国5,090万美元,其中维和援助3,275万美元,行政治理援助733万美元,教育援助714万美元,医疗援助366万美元。
(五)世界基金5,055万美元(货币基金所属机构),全部为医疗援助。
(六)荷兰2,306万美元,其中医疗援助965万美元,教育援助579万美元,司法与反腐败援助444万美元,行政治理援助259万美元。
(七)世行2,219万美元,其中行政治理援助1,371万美元,教育援助695万美元,医疗援助153万美元。
(八)瑞士1,485万美元,其中教育援助673万美元,行政治理援助424万美元,维和援助347万美元。
(九)比利时1,217万美元,其中行政治理援助1,023万美元,医疗援助95万美元,教育援助76万美元,男女平等援助22万美元。
(十)欧盟990万美元,其中维和援助463万美元,行政治理347万美元,司法与反腐败77万美元,文化援助63万美元,选择援助38万美元。
(十一)瑞典797万美元,其中行政治理援助617万美元,男女平等援助110万美元,维和69万美元。
(十二)西班牙733万美元,全部为医疗援助。
(十三)卢森堡502万美元,其中教育援助270万美元,医疗135万美元,文化96万美元。
(十四)丹麦359万美元,其中行政治理193万美元,维和166万美元。
(十五)土耳其205万美元,其中维和193万美元。
三、国际技术与金融伙伴“软援助”特点分析
通过近两年数据分析,马里国际技术与金融伙伴“软援助”的主要领域包括维和军事培训、医疗、行政治理、选举、教育、男女平等、司法与反腐败、财政管理、男女平等、文化等。2013年,上述援助占援助总额的26%;2014年,占援助总额的24%。
“软援助”的主要特点是:第一,“软件”和“硬件”相结合,即提供装备,又派遣培训专家,不但教授技术,还传播“理念”。第二,专家来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政府与民间双管齐下,兼容并蓄;同时,也邀请受益单位人员前往援助方参观,或接受培训。第三,援助渠道的选择主要取决于项目的受益对象。比如维和、选举、司法与反腐败、紧急人道援助、行政治理、公共财政管理等主要是通过政府间进行;而教育、医疗、文化、男女平等大都通过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进行,援助方派出人员和设备,深入基层,直面百姓。第四,“接地气”。美国每年派出“和平队”,多为青年学生,一般为10—20人,直接进入乡村,“同吃、同住、同劳动”,不但学习当地民俗,也传播“西方文化”,类似新版“传教士”。第五,西方和国际机构近年来虽然重视受援国的参与,强调调动对方的积极性,但对政府层面的“软援助”,仍然采取高压政策,多以“卫道者”自居,强迫对方接受。而对民间和基层的“软援助”,多以“施舍者”的身份出现,让草根阶层感受本国政府所没有的“慈善大使”的温暖。第六,“软援助”声势较大,但宣传作用远大于实际效果。至今,关于“软援助”的评估体系还没有正式确定。
不管怎样,国际技术与金融伙伴的“软援助”由于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方式,上下互动,局面活泼生动,仍然具有可借鉴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