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完善内贸流通总体布局,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加强内贸规划工作指导。加快健全以国家规划为指导、发展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重点、网点规划为基础的国内贸易流通规划体系,推动发布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
优化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大力加强流通设施建设。推动流通战略通道和骨干网络建设。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示范城市和农产品冷链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出台《商业网点管理办法》。支持各地加强社区商业网点配置,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启动特色商贸镇示范工作,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现代化流通。着重抓好电子商务基础环境建设,规范网上交易秩序。继续推进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推广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建设试点,加快形成部省市三级联动的服务体系。
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研究完善消费政策,进一步扩大信息消费、养老消费、健康消费,促进新型电子产品、智能家电、节能汽车等热点商品消费,鼓励新的消费方式发展。扩大生活服务消费,探索在大城市建设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完善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创新设计、改善服务,打造品牌营销、推介、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扩大自主品牌消费。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
四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狠抓市场秩序整治。突出整治制假售假案件高发地域、互联网售假和传播盗版、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问题,铲除跨境制售假冒伪劣产业链条。加强商务综合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及配套工作机制,加快向社会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督促基层执法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推动建立黑名单制度。继续大力推进肉菜、中药材、酒类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牵头开展好电视购物行业专项整治,研究制定无固定地点销售规章,加强商业预付卡管理。
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快信用记录征集制度和信用评估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行业及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鼓励诚信企业扩大信用销售规模,指导地方制定促进信用消费措施。支持商业保理、信用保险等商务信用服务行业发展。
加强和改善市场调控。继续完善市场监测调控体系,建立以政府数据为主体、社会数据为补充、涵盖国内外市场的“大数据”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央储备、地方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重要商品储备体系,保障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