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8月4日电(石庆伟、汪伟、彭卓)“父亲本没有糖尿病,去骨科医院治骨折,却在术后因疑似糖尿病,被医院注射10余天胰岛素,一度出现低血糖昏迷症状,严重损伤身体健康。”沈阳市民艾新茹近日向记者反映,她对沈阳中大骨科医院超范围行医投诉已超过1个月,沈阳市卫生局始终未处理,相反回复称,“治疗糖尿病属医院急诊范围,不违规”。家属对此质疑,“10余天住院治疗如何变成急诊?”
今年3月2日,艾新茹父亲艾某因“右胫腓骨闭合螺旋粉碎性骨折”到沈阳中大骨科医院入院治疗。对于艾新茹反映的问题,记者多方采访并查阅患者病历复印件,发现该医院除诊断患者骨折外,还在“其他诊断”栏内做出“2型糖尿病?”诊断,患者的“长期医嘱单”也显示该医院确实对艾某进行了长达10余天的皮下注射胰岛素治疗,期间患者曾出现低血糖反应。
对此,院方解释称,在对患者进行术前术后血糖检测时,数值均偏高,而且术后发现患者伤口不愈合,所以怀疑患者有2型糖尿病但并未确诊,因此在2型糖尿病诊断后标有“?”。至于后期长时间注射胰岛素,也是在征求家属同意后进行的。
记者调查发现,在患者提供的“入院记录”中,明确记载患者“否认糖尿病史”。另外,患者家属也否认同意医院进行胰岛素治疗。艾新茹认为,沈阳中大骨科医院是一家骨科专业医院,在当地卫生部门核准的医疗范围中没有内科诊疗项目,并不具备糖尿病诊疗资质,仅凭怀疑就为父亲注射胰岛素治疗危险性极大。另外,为父亲注射胰岛素的医生其执业医师证书中标注的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没有糖尿病治疗资格,其行为属超范围行医,系严重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十余天注射胰岛素一度致患者出现危险。4月8日的病程记录显示,患者“中午出现盗汗,轻度瞌睡症状,予以测量生命体征显示:即时血糖3.1mmol/L,出现低血糖症状”。据医学专家介绍,给非糖尿病人注射胰岛素可导致血糖降低、休克,救治不及时可能造成患者死亡。
6月20日,受害患者家属艾新茹向沈阳市卫生部门投诉,可至今月余时间,始终未接到书面回复和处理通知。艾新茹称,其间仅有沈阳市卫生局监督处一位董姓负责人口头回复,说该医院有急诊科,可以急诊治疗糖尿病。艾新茹对此不认同,认为注射胰岛素是在住院手术后10多天后进行的,且连打了10余天。“明明是住院,怎么说成急诊?哪家医院会有10余天的急诊?”
沈阳中大骨科医院四楼病房主任邢洪涛说:“我们医院确实是外科医院,医生确实是外科医生,也的确有多日皮下注射胰岛素行为。至于是否属超范围行医,患者已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具体结论需等待卫生监督部门做出。”
就此事,记者多次致电沈阳市卫生局要求采访,卫生局在回函中表示,“通过对沈阳中大骨科医院提供的相关情况说明以及对该院骨科病房主任询问核实,医院监测患者血糖较高,为避免手术后切口感染及不愈合,在患者住院期间给予了胰岛素降血糖治疗”。对于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问题,卫生局表示“正在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
另外,沈阳市卫生局回复称,因艾家已向铁西区人民法院起诉沈阳中大骨科医院,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对此,艾新茹表示,其今年5月已向法院起诉沈阳中大骨科医院,原因是父亲术后腿部出现感染、溃烂,怀疑发生医疗事故。而“超范围行医”是6月下旬发现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这是两码事”。“我父亲没有糖尿病史,这样连续打胰岛素很危险,不但腿没治好,还一度出现昏迷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