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台乡招商网讯:花台乡位于巫溪县东南部,距县城27千米。辖川主、龙坡、八龙、花台4个行政村。公路与县道城厢至白果林区公路连接,大宁河流经乡境,四季通航。清属通城里十五甲,民国属丛树乡,1953年置石龙乡,1961年建石龙公社,1981年更名花台公社,1983年改花台乡。1997年,面积32.7平方千米,人口0.8万,辖花台、川主、新厂、龙坡、柑园、大路、兰坪、八龙、沙帽9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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