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习近平主席视察中国科学院时指出:大数据是工业社会的‘自由’资源,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2015年11月,中国推行“国家大数据战略”。 2008年,“网站集群”概念在中国提出,2010年起,中国IT巨头聚焦云计算,2013年起,商业云计算平台成熟运营,各地政府网站集群也相继建设。2016年,中国部分商业机构开始收集商协会名录资源并寻求渠道合作。
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IDA) 2006年发布“智慧国家2015年(iN2015)”计划,希望将新加坡建设成一个以资讯通信驱动的智能化国度和全球化的都市。新加坡政府积极推进数据公开,data.gov.sg是新加坡政府分享公开数据的平台,2011年6月启用,目前开放了来自60多个公共机构的8600个数据集。2012年,新加坡政府公布了《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旨在防范对国内数据以及源于境外的个人资料的滥用行为。在新加坡,多个跨国IT企业在当地设立大数据技术研发中心,加速数据分析技术的商业应用。新加坡同时鼓励大学设立数据挖掘和分析平台,组织培养专门人才。最近,新加坡政府又对提出支持新加坡企业采用大数据技术,从大数据基础设施、政府服务、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和立法角度,推动大数据生态的完善,以及在企业应用和政府服务中的落地。印度将大数据作为IT行业的新增长机遇,以创新政策推动科技发展。
美国将大数据视为强化美国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把大数据研究和生产计划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并大力发展相关信息网络安全项目。2009年,美国政府推出Data.gov,这是为了增加政府资料透明度而设立的一系列网站。该网站依照原始、地理数据和数据工具三个门类,截至2012年11月,Data.gov共开放出了超过40万项原始数据和地理数据,涵盖大约50个细分门类。为方便公众使用和分析,Data.gov平台还加入了数据的分级评定、高级搜索、用户交流以及和社交网站互动等新功能,汇集了1264个应用程序和软件工具、103个手机应用插件。通过开放API接口,Data.gov使得私人领域的开发者能够利用那些政府采集但未经梳理的各类信息,开发应用来提供公共服务或者进行盈利。但随着近年美国政府陷入财政困局,白宫于2011年4月宣布这些网站将终止营运,但会将它们开源化,以供各国的开发者使用或者根据需要修改。2012年3月29日,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发布《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成立“大数据高级指导小组”。该计划旨在通过对海量和复杂的数字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以增强联邦政府收集海量数据、分析萃取信息的能力,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能力。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国家卫生研究院、国防部、能源部、国防部高级研究局、地质勘探局等6个联邦部门和机构宣布将进行2亿美元的投资,提高从大量数据中访问、组织、收集发现信息的工具和技术水平。同时,奥巴马政府还计划与工业界、大学研究界、非营利性机构与管理者一起利用大数据所创造的机会。这是美国政府在政策层面上将“大数据”上升到国家意志的重要举措,其影响极为深远。2013年11月,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发布了《支持数据驱动型创新的技术与政策》的报告。报告指出,“数据驱动型创新”是一个崭新的命题,其中最主要的包括“大数据”、“开放数据”、“数据科学”和“云计算”。一方面,数据规模不断膨胀,且可获性越来越大,极大地刺激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发展。另一方面,这些技术反过来又提高了原始数据的使用价值,激励着更广泛、更大规模的数据收集和应用。报告就政府如何支持数据型驱动的创新提出了建议。一是政府应大力培养所需的有技能的劳动力,二是政府要推动数据相关技术的研发。报告还指出政府应该发挥的一项重要作用是,不仅要收集和提供数据,还要制定推动数据共享的法律框架,并提高公众对数据共享的重大意义的认识。2014年5月美国发布《大数据:把握机遇,守护价值》白皮书,对美国大数据应用与管理的现状、政策框架和改进建议进行了集中阐述。该白皮书表示,在大数据发挥正面价值的同时,应该警惕大数据应用对隐私、公平等长远价值带来的负面影响。从《白皮书》所代表的价值判断来看,美国政府更为看重大数据为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创新动力,对于可能与隐私权产生的冲突,则以解决问题的态度来处理。报告最后提出六点建议:推进消费者隐私法案;通过全国数据泄露立法;将隐私保护对象扩展到非美国公民;对在校学生的数据采集仅应用于教育目的;在反歧视方面投入更多专家资源;修订电子通信隐私法案。大数据计划中涉及信息网络安全项目众多。美国国防部每年投入2.5 亿美元资助利用海量数据的新方法研究,并将传感、感知和决策支持结合在一起,制造能自己运行和做出决策的自治系统,为军事行动提供更好的支持。美国国土安全部正在开展“可视化和数据分析卓越中心”(CVADA)项目,通过对大规模异构数据的研究,使应急救援人员能够解决人为或自然灾害、恐怖主义事件、网络威胁等方面的问题。美国国家安全局正在开展Vigilant Net 项目,开发保护计算机网络的数据可视化技术,从而促进和测试网络保护位置感知能力。投资近20亿在犹他州建立了号称世界最大的数据中心,进行多个监控项目的数据采集和分析。英国推动数据公开,积极促进大数据技术从科研向应用领域转化,在资金和政策上大力支持大数据在医疗、农业、商业、学术研究领域发展。从2011年开始,不断对大数据领域进行持续的专项资金投入。
2011年,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宣布,将注资6亿英镑发展8类高新技术,其中1.89亿英镑用来发展大数据技术。据负责科技事务的国务大臣介绍,政府将在计算基础设施方面投入巨资,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
法国通过发展创新性解决方案,并将其用于实践,来促进法国在大数据领域的发展。2011年7月,启动“Open Data Proxima Mobile”项目,挖掘公共数据价值。该项目希望通过实现公共数据在移动终端上的使用,从而最大限度的挖掘它们的应用价值。项目内容涉及交通、文化、旅游和环境等领域。项目完成后所有法国公民以及在法国旅游的欧洲公民都将能通过个人移动终端使用法国的公共数据。所有公共数据都是免费的,应用程序均操作简单。不仅利于大众使用,还能为私人企业提供很多商机。2011年12月,法国政府推出的公开信息线上共享平台data.gouv.fr,便于公民自由查询和下载公共数据。上线当天发布的第一批资源中就包含352000组数据,覆盖面广包括国家财政支出、空气质量,还有法国国家图书馆资源等。据了解,data.gouv网站的数据都是经过每个政府部门的专员统计和收集的,会不断地更新。2013年2月,法国政府发布《数字化路线图》,明确了大数据是未来要大力支持战略性高新技术。法国政府将以新兴企业、软件制造商、工程师、信息系统设计师等为目标,开展一系列的投资计划,旨在通过发展创新性解决方案,并将其用于实践,来促进法国在大数据领域的发展。2013年4月,投入专项资金推动大数据技术发展。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将投入1150万欧元用于支持7个未来投资项目,法国政府投资这些项目的目的在于“通过发展创新性解决方案,并将其用于实践,来促进法国在大数据领域的发展。”此前,法国软件编辑联盟曾号召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合作,投入3亿欧元资金用于推动大数据领域的发展。日本以发展开放公共数据和大数据为核心,以务实的应用开发为主。
2012年6月,日本IT战略本部发布电子政务开放数据战略草案,迈出了政府数据公开的关键性一步。为了确保国民方便地获得行政信息,政府将利用信息公开方式标准化技术实现统计信息、测量信息、灾害信息等公共信息,并尽快在网络上实现行政信息全部公开并可被重复使用。
2012年,印度批准了国家数据共享和开放政策,目的是在于促进政府拥有的数据和信息得到共享及使用。在数据开放方面,印度效仿美国政府的做法,制定了一个一站式政府数据门户网站data.gov.in,把政府收集的所有非涉密数据集中起来,包括全国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信息。同时,印度政府还拟定一个非共享数据清单,保护国家安全、隐私、机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数据的安全。2013年1月,印度政府公布新的科技创新政策,提出了到2020年跻身全球五大科技强国的蓝图。印度政府还将2010-2020年作为“创新十年”,并组建了国家创新委员会。大数据时代给印度的整个IT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长机遇。目前,不仅印度外包行业巨头Infosys和Wipro进军大数据市场,很多小公司也积极进入大数据市场。
韩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首尔2015”。2013年,建设开放大数据中心。基于韩国总统朴槿惠2013年2月提出的创新型经济框架,韩国将建设一个大数据中心。这是该国第一个开放的数据中心,中小型企业、风险企业、大学和普通公民都可以通过该中心对大数据进行提炼和分析,利用大数据技术解决业务或者研究方面的问题。2011年,提出“智慧首尔
2013年8月,澳大利亚政府发布了公共服务大数据战略。该战略提出了大数据分析的实践指南,希望通过大数据分析系统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增加服务种类,并为公共服务提供更好的政策指导,保护公民隐私,使澳大利亚在该领域跻身全球领先水平。澳大利亚政府希望在大数据分析的运用、提高效率、与其他政策和技术协同以及为公共服务领域带来变革等方面,澳大利亚能领先全球其他国家。积极应用开放数据,加快宽带和数据中心建设。Data.gov.au是澳大利亚政府信息目录的开放数据平台,用户可以在该网站上简便地搜索、浏览和利用澳政府国家、地区政府的公共数据。该网站包括 114个部门的1103个数据库和18个应用软件。网站上的数据来自澳政府多个部门,提供数据下载,并提供其他数据目录或资源的链接。2010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过了超级国家宽带网工程,该工程的目标是将光纤电缆通向各家各户,让每个家庭享受每秒钟
德国对大数据发展还不够重视,重点关注数据保护。数据保护立法完善,为大数据的发展提供前提条件。1977年,德联邦层面的数据保护法生效;2004年生效的德国《电信法》也涉及电子通信领域的数据保护。2009年,对现行的《联邦数据保护法》进行修改并生效,约束范围包括互联网等电子通信领域,旨在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侵犯隐私行为。这部法律对个人数据的合法获取、处理和使用情况做出明确规定。在政府内部,要求设立“联邦数据保护与信息自由专员”,监督政府机构在保护个人数据方面的行为。在联邦层面以外,德国各州也有自己的数据保护专员,以类似的方式监督各州政府机构的行为。开放部分公共数据,在大数据和云计算下发展人工智能技术。2006,德国向公众免费开放了德国官方所有的GESTIS等7个有毒有害物质信息数据库和德国气候变化预测图。德国电信和Vodafone通过开放API,向数据挖掘公司等合作方提供部分用户匿名地理位置数据,以掌握人群出行规律。德国在大数据和云计算下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研制本国的“谷歌眼镜”、交通监测、智能生产线、智能生活、智能农场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