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蔡长伟)近日,有网友在互联网上以《宝丰县公安局一手炮制冤假错案,无辜村民含冤入狱七个月》为题实名发帖称,其丈夫因反映该县一公司非法开采、占用自家承包林地不给补偿款而前往维权时,被该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拘留至今已7个月。6月28日下午,宝丰县公安局向大河网反馈称,当事人转让林权的问题,是民事问题,与其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无关。
网友实名发帖:宝丰县公安局炮制冤假错案,无辜村民含冤入狱7个月
6月26日,网友张爱琴在各大论坛发帖称,2012年10月,宝丰县三化公司根据《建设占地征地补偿协议》,将补偿款交到了该县大营镇财政所上之后(并没有分发到村民手中)开始在山上非法开采国家资源铝矾土。
之后,由于该公司所占土地中有张爱琴自家承包的林地,而其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于是其丈夫刘根正与相关群众前往该公司以阻止其施工的名义进行维权。
随后,宝丰县公安局、检察院违法办案,将正常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村民刘根正强安罪名,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刘根正从2012年12月5日拘留至今。
网友在帖文中称,自己所反映的问题,句句属实,皆有证据,请相关单位查明,这是一起冤案假案,还刘根正清白。
宝丰公安局:网友所反映问题与其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无关
6月28日下午,宝丰县公安局针对网友所反映问题向大河网记者反馈称,2012年10月28日8时许,该局接杨建国报案称:2012年10月28日8时许,大营镇边庄村的刘根正等人煽动组织群众阻扰宝丰县三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宝丰县大营镇边庄村东坡正在施工的工地,造成停工,经济损失74000余元。接报案后,该局刑侦大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
经侦查证实,刘根正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该局于2012年12月5日将刘根正刑事拘留,2012年12月31日经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对其予以逮捕,案件于2013年1月25日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至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案件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询问了边庄村20余名群众,三化公司10余干部职工,并调取有关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有充分证据证实刘根正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证据收集合法有效,不存在“编造虚假证据”的情形。
该局在反馈中称,刘根正转让林权的问题,是民事问题,与其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