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民政、民族宗教、侨务、旅游、社会建设、公安、司法、法制、信访、安全生产、民防、矿山秩序整顿、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方面工作。
分管房山区民政局(房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房山区旅游委(房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处)、房山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房山区司法局、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房山区委房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房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房山区民防局、房山区地震局;房山区老龄工作办公室;房山区人民政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办公室、房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北京(房山)历史文化旅游集聚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