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管住出口、放开进口。新西兰政府注重扩大出口贸易,但关系到新西兰经济发展的重要商品,尤其是农、牧、林产品的出口,均实行集中经营或统一对外成交。这种集中经营或 统一对外的方式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从产品的收购、定价到出口成交都通过专营部门,如:奶制品,由新西兰奶制品局垄断经营;水果出口,由苹果梨局(现已更名为ENZAFRUIT LIMITED)专营。另一种是允许出口商自己经营,但在出口商品定级、价格标准和出现的问题上需要统一的协调,如羊毛出口,1991年以前由新西兰羊毛局控制出口价格,后因世界羊毛价格波动,新西兰羊毛局放弃了对羊毛价格的干预,而由出口商在国际市场自由竞争。目前新西兰羊毛局精简了职能,转而注重于羊毛研究、开发和市场调研等,同时还代表新西兰羊毛商的利益参与政府同国外有关机构进行谈判。新西兰政府采取这种出口管理方式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商品的出口占新西兰出口额的70%,是新西兰的主要外汇收入;另一方面,这些产品都是初级产品,容易受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专营出口不仅可以避免出口价格自相竞争,保证国家有稳定的外汇收入,而且还可以调节市场关系,一旦国际市场有变,国内生产者可以避免蒙受大的损失。目前新西兰的出口商品专营部门主要有:新西兰羊毛局、新西兰乳品局、新西兰肉类局和新西兰苹果梨局。这些部门严格讲不属于行政部门,但根据立法而设立,按照企业实体从事经营活动。成员来自生产者或种植者,每年按产值交纳会费,免费享受市场价格信息、技术培训资料等。
放开进口是指政府通过关税这个杠杆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进口进行调节和管理,透明度很高。具体的进口协调是通过各种专业协会进行的,如:进口商协会、制造商协会、批发零售商协会等,政府不加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