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建议在反倾销体制中引入“公共利益”条款,在对进口产品拟采取反倾销等措施时,需考虑是否符合更大范围的公共利益。报告还建议缩短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并建议最多只能延期一次。
该报告及其建议受到澳国内产业的反对。
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0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