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31日电(记者王志、陈尚营)为应对当前的严重空气污染,济南市政府1月31日明确规定,驻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须每日将停驶的三分之一公车情况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近日,受我国中东部大范围持续雾霾天气影响,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已达到严重污染水平。经济南市政府研究,1月29日济南市出台实施一系列应急措施,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三分之一公务车、室外作业的建筑施工工地立即停止施工、重点工矿企业立即采取临时限产限排措施等。
1月31日,济南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调度应对近日严重空气污染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济南市明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需严格落实公车限行规定,确保执行好公车禁行1/3的目标要求,由济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监督落实。在应急措施没有解除之前,各单位需每日将停驶车辆的情况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将停驶车辆情况报济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备案,接受检查。济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严查公车禁行情况,按照各单位上报的车牌号进行严格管理。
为确保重点企业、工地及重点燃煤设施落实应对雾霾天气的应急措施,济南市环保局牵头组成检查组,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城管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工地进行逐一检查。济南市环保局、气象局、交警部门还将及时对全市空气污染情况、气象情况、交通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的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济南市政府提醒广大市民减少户外活动,加强自我防护,提倡绿色出行,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