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招商网讯:冯文庄,一九六七年于中国出生,在澳门完成小学、中学及大学敎育,于澳门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士及硕士(刑法学)学位,在北京人民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博士(行政法专业)。
1987年3月加入公职,先后从事文书及中葡翻译的工作,于1998年获委任为普通管辖法院法官,其后曾出任刑事起诉法院法官、行政法院法官,2002年9月晋升为初级法院合议庭主席。
2009年11月4日晋升为中级法院法官。 自2002年起出任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教学委员会常设委员。 于2001年、2005年及2009年出任澳门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于2004年及2009年出任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自1996年至2009年期间在澳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士课程、硕士班讲授不同学科;并先后于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理工学院及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开办之课程任教,亦于由律师公会为实习律师而开办之课程中执教民事诉讼法一学科,曾发表多篇法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