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开展了巡察。2019年3月20日,巡察组向开发区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党内监督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有缺失
(1)统筹能力不强。党工委会议常与主任办公会合并召开。
一是加强党工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锻炼提升“八种本领”,着力提升驾驭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19年以来已组织中心组学习会6次。二是出台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各自的会议内容和议事程序,2019年以来累计召开党工委会议14次、主任办公会9次。
(2)集体领导不够有力,从未研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对园区发展的重大决策讨论不充分。
一是4月25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促进民营经济相关工作。二是结合四经普工作,摸清家底,完成1-4月份经济运行分析、民营经济调查报告,拟制订《蜀山经济开发区促进民营经济实施细则》。三是认真梳理民营经济发展现状,摸排出10家拟上市企业、20家民营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以点带面,形成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3)2008年以来对6家企业投资4408万元,目前进账收益为零,对外长期投资效益不明显。
一是加快对外投资收益结算,已完成3家企业法定投资结算,其中2家已退出,2019年结算投资收益271.9万元。另外2家企业投资收益结算期未到,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无盈利分红。二是严格履职尽责,根据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委派代表在对外投资的董事会、股东会上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梳理情况,开发区有两位同志在2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担任职务。为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高科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监督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委派至各投资公司人员职责。三是建立健全监管、决策机制,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责令财政局加强对外投资监管,确保对外投资的良好收益。已出台《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在巡察整改期间已对上述6家单位投资行为进行了审查。
(4)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不经会议研究,2015年以来,每年直接支付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办公楼等5个项目物业费637.1万元。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意识,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按章办事。已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集体决策程序和规范,出台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二是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已核查637.1万元物业费支付情况,并形成报告移交纪工委处理。纪工委已初步调查,拟对时任单位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处理。
(5)班子个别成员擅自追加村居工作经费66.9万元。
一是已梳理出追加预算具体支出事项及相关支付附件,并已形成报告移交纪工委处理。二是已制定预算管理考核办法,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筹安排,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要求执行。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将预算执行情况与薪酬绩效考核、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四是加强预算调整制度建设。五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在管委会、村居、社区广场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在管委会办事大厅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下一步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区纪委进行问责。
2.政治生态不够纯净
(6)裙带关系比较严重。机关和村居干部中互为直系亲属关系的有47人,其中一家5人,均在开发区工作,一定程度上给干部选拔任用和干事创业带来不良影响。
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存在的“裙带关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亲属关系台账。目前已解除互为直系亲属关系12人,其中辞退辞职3人,调整出开发区1人,集中办理超龄退休4人。其中一家5人在开发区工作的,现已辞退1人、退休1人。已免职和调整出重要岗位弱化关系11人。下一步计划逐步降低占比,3年内降至5%。对已经走上管理岗位人员,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培训考核,鼓励其在本职岗位干出成绩。二是严格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严格执行蜀山区编制外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坚持逢进必考。加大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力度,将部分人员交流至基层一线,杜绝“小圈子、小势力”现象。四是修订完善开发区绩效考核办法和人事管理制度,按部门、按岗位实行绩效考核,实施交流轮岗、回避任职等措施,改善政治生态环境。针对该项问题,区纪委已对开发区分管领导进行“红脸出汗”谈话。
(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流于形式,相互批评均以肯定、表扬开场,辣味不足,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在“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一名党工委委员对主要负责人的批评意见为“工作能力强,理论知识扎实……”。
一是已责令当事人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进行深刻自我剖析与深刻检查。二是开发区党工委对此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扎实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等各环节工作,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基础。三是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制度,明确提出要求,带头开展批评,确保“辣味十足、红脸出汗”的效果,并邀请了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到会指导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同时,对开发区所属党委(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均已派出由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办和纪工委组成的督导组实行分工包联指导,确保对民主生活会质量的督促指导、统一把关。
3.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
(8)重招商轻服务,2013年至2016年落地的65家企业中已有22家外迁。
一是完成《蜀山经济开发区企业外迁调查报告》,对企业外迁情况进行梳理,查明外迁原因。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服务企业与招商引资并重,均衡发力。整改以来,已解决企业融资、职工入学、住房等问题和困难30余起;先后受理区级政策申报185项,申报金额4541.75万元,惠及企业60余家,推荐2家企业入围蜀山区民营企业十强。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取法院、市场监管、工商注册等职能部门在开发区设置业务受理点,简化办事流程、审批流程,增强企业归属感。
(9)污染防治主动作为不够。董铺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尚未拆除的部分房屋被私自出租,变成小作坊或化学药品存储地。2012年,村民违规将猪舍翻建成涂料加工厂,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和污水严重污染环境,主管部门熟视无睹,直至2017年上级督办才进行整治。
一是党工委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蜀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固定(试行)》、河长制等相关文件法规,组织召开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中心组(扩大)学习现场会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增强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完成拆除房屋类19.63万平米,清空“散乱污”企业35家,清理违规养殖家禽4091只,清退违规鱼塘98.85亩,投入86.5万元搬迁38余户。三是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保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网格职责及监管内容,配合相关部门出台开发区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成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某村行政执法中队,对开发区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查。四是实施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已完成枫林路截污工程、市政道路污染源排查、洗车行业废水排查、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排查(设计方案已上报市建委审核)等工作。推进山湖苑东区“海绵小区”改造和环巢湖三期工程。目前已对负有监管责任村委会主任进行“红脸出汗”谈话,并调离岗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理论学习抓得不够实
(10)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正常,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存在短板。党工委未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环保工作的讲话精神。谈话中,部分班子成员对一些应知应会内容知之甚少,有的连“四个自信”内容都回答不全。
一是即知即改,在2018年10月15日和2018年12月7日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环保工作的讲话精神。二是出台《中共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制定《中共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以来已组织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6次(含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与兄弟单位旁听1次)。三是立即整改,已在2019年4月23~25日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期间安排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等方面的学习与测试内容,以后将坚持迅速及时全文深入学习研讨党内最新理论、法规法纪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四是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对开发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内容考试,并将督查结果、考试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与绩效考核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与应知应会知识内容不掌握的党员干部职工,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5.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
(11)2018年9月前党工委未专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也未布置开展过相关工作。
一是已于2019年4月23~25日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期间,安排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等学习内容,邀请了专家进行意识形态相关领域内容宣讲,印发了意识形态应知应会材料汇编。二是2019年3月27日已召开了开发区党工委专题会议专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以后将长期坚持。三是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开发区2018年度工作报告、“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查三问”自查自纠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相关文字材料的重要内容写入其中。四是2018年全年开发区党工委均已按要求2次以密级文件形式向区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五是扎实做好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日常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抓党建意识较弱
(12)2015年以来,党工委从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一是重新调整明晰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严格落实党工委抓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分工定责协作,党工委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党建;党建分管领导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基层党建日常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并指导参与分管部门、单位和联系点的各项党建工作。二是即知即改,2019年以来已组织召开3次党工委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党建工作。三是制定开发区2019年度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定期加强督查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活动的领导与指导,确保组织活动经常化、规范化。
(13)内部党组织不健全,机关2个党支部,每个党支部有党员42名,仅有支部书记,没有支部委员,亦未建立党小组。
一是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开发区机关党员大会,按照组织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开发区机关党总支班子。二是按照组织程序,已于2019年4月28日完成机关党总支所属2个党支部新一届支委会选举工作,重新优化调整设置了10个党小组。目前已对监管、指导不到位的原开发区机关党总支书记给予免职处理。
(14)为应付检查,伪造2018年1月至10月支委会记录。
一是按照组织程序,已于2019年4月28日完成机关党总支所属2个党支部新一届支委会选举工作,重新优化调整设置了10个党小组,不定期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每周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2019年以来共开展党员活动16次。以后将依托党小组,化整为零并结合实际工作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推动工作。目前已对伪造支委会记录的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作出免职处理,对监管、指导不力的机关党总支书记作出免职处理。
(15)不重视指导非公党建工作,安排1名入党积极分子负责非公党建。
一是即知即改,原先安排的1名入党积极分子已于2018年12月29日按程序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对其调整岗位。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科学配置党务工作人员,新增1名正式中共党员专职从事党建工作。目前已对非公党建工作分管责任人调离岗位,并进行诫勉谈话。
(16)开发区内现有企业6014家,成立党组织仅32个,组建率不足1%,党组织空转、停转现象严重,部分非公党组织名存实亡。如2017年人和集团党支部全年未开展活动。
一是完成非公企业基础信息和党组织信息排查工作,台账更新和非公平台调整完毕。二是严格规范企业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流程,进一步理清企业底数,把经营稳定、职工人数相对固定且正常缴纳社保的企业,及时纳入非公台账管理;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并采取单建或者联建的形式,不断提高开发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目前开发区符合要求并纳入非公平台管理的企业共120家,68个<单建33个、联建35个>企业成立了党组织,覆盖率57%)。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合肥市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评先评优、政治安排事先征求党委非公工委意见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五抓五送”帮扶范围,广泛开展争创“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不断营造党建引领发展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对不规范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及时撒销空转、停转党组织,整改软弱涣散党组织7个。某集团党支部书记就2017年集团党支部全年未开展活动已作出书面检查。五是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沟通宣传和督导帮扶作用,严格落实上级组织部门《合肥市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督促党建指导员履行职责,促进开发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7.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
(17)开发区干部学历参差不齐,本科以上学历仅31人,占比23%。
一是对一些工作能力弱、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动员辞职或合同期满不予续聘,目前已动员2人辞职。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区已摸排机关需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上报区委区政府,经批准后委托区人社局公开招聘,坚持逢进必考。三是积极鼓励参加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优化职工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综合能力素质。开发区机关第一学历本科的31人,其中研究生学历5人。第一学历大专的61人,通过继续教育,有20人达到本科学历,机关现有本科学历人数51人,占比为37%。2019年开发区98人报名参加社工考试。
(18)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缺少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发布考察预告等环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蜀山区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合蜀组〔2018〕83号)文件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原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巡视巡察期间,人事任用全面冻结。二是已出台《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人事管理办法》。三是严格执行人事制度管理规定,采取公开竞聘等方式选拔干部。
(19)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任内设机构负责人现象较为普遍,2015年以来共提拔29人,其中正职3人。
一是已动员4名工作能力弱、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辞职。二是严格按照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三是经调整,“一办七局”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已无聘用人员。
(20)干部档案管理不到位,有的干部档案里只有3份任职文件,未见其他材料;有的档案有2个出生年月。
一是全面梳理开发区干部职工档案,查遗补漏、规范管理,目前档案已整理完毕,形成一人一档。二是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同步完****员信息档案工作。
8.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1)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正常,有3人没有参加所在支部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2015年以来班子成员中仅有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上过党课。开展组织活动不经常,部分党员教育培训达不到规定学时,村居党务工作者党务知识匮乏,少数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常识掌握不够,甚至答不全“两学一做”、“讲严立”的具体内容。
一是3名当事人已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进行深刻自我剖析与检查。二是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和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后期将依托党小组,化整为零并结合实际工作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推动工作。纪工委书记与党工委书记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5月10日开展了上党课活动。三是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对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党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四是已于2019年1月组织了为期6天的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以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党务工作者培训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培训。五是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今年2月份已经开展专项督查工作1次。
(22)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有的转正时没有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有的党员档案材料不实。如某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中的教育考察记录和预备期满综合评价,在转正日期前已填写完成。
一是已于2019年1月组织了1次发展党员流程的专题培训,以后将不定期组织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强化队伍建设。二是已完成对2013~2018年度发展党员材料的全面核查工作,核查并完善发展党员材料48份,以后将严格把关。目前已对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并作出免职处理,对监管、指导不力的机关党总支书记作出免职处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23)2016年以来,开发区无依据为某单位2名工作人员提供加油卡,总计金额2.56万元。
一是已全额退还加油卡金额。二是“五一”期间,由纪工委牵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活动。三是加强财务监管,完善内控机制,已修订完善财政制度。下一步将强化审核把关,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和报销程序。
(24)存在午间饮酒现象。2015年2月,开发区安排某省、某市来人午餐均饮酒。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2次接待费用予以追回。二是通过执行中央、省、市、区相关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破解“酒桌办公”深层次问题,切实杜绝“酒桌文化”陋习,形成接待规范,树立公务接待节俭文明新形象。三是“五一”期间,由纪工委牵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活动。下一步纪工委将按照第一种形态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25)存在公款旅游现象。2016年7月1日,某社区与旅行社签订合同,组织87名党员巢湖一日游,人均费用228元。
一是已于4月18日追回违规公款旅游费用19836元,缴纳至社区三资账户。二是4月2日下午召开党委会议,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立行立改。已对原社区党总支负责人免职处理,对参与此次活动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10.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26)形式主义痼疾难改。开发区没有根据实际整体规划商贸和服务集聚区,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园区整体服务功能不佳。
一是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完成剖析材料,剖析问题,积极整改,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完成开发区四规合一总体规划的编订,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发展格局。三是强化配套服务,建成近100万平米生活配套用房和200多套人才公寓,正在建设1200套高级人才公寓,解决1万余企业职工住房需求,建成5个公共食堂共2.3万平方米,同时容纳万名企业员工就餐。5个特色街、3个商业综合体、2个城市广场全面解决企业员工娱乐购物需求。绕城高速在开发区内交汇贯通,城市公交途经开发区8个站点,地铁2号线途经开发区2个站点,配备3辆园区巴士,正在争取公交微循环,全面满足职工出行需求。拟建设2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市民中心、中小学校各1所。医院8家,中小学校5所,优质幼儿园11所,国际学校1所,有效解决企业员工就医、子女入学的后顾之忧。
(27)奢靡之风时有表现。2015年以装修会议室为名打造“一桌餐”,其中仅购置一套红木桌椅就花费10余万元。
一是餐桌椅已进入公开拍卖程序。二是还原厂房使用功能,积极对接相关意向企业,已有2家企业提出入驻需求。三是深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竖起“高压线”,杜绝侥幸心理。5月10日党工委专题组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了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观看《底线》教育警示片,涤荡“四风”问题。目前,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涉事当事人移交区纪委处理。
(28)2015年2月,接待某单位,人均餐费404元。2018年4月接待园区内企业,人均餐费207元。
一是查清事实,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检查,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目前开发区纪工委已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二是重新修订《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接待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五一”期间,由纪工委牵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
(29)高科公司2015年4月接待某单位,人均餐费290元。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已对当事人给予警示谈话。二是由纪工委牵头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五一”期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修订完善财政制度,严把执行关、审批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30)2015年以来党工委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较弱,内控机制尚未建立,对部分廉政风险较高的单位缺乏有效监管。巡察发现少数单位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警示教育力度不足,未能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甚至未按要求在办公楼内设置廉政宣传专栏。
一是已设置廉政宣传专栏,正在筹拍廉政教育宣传片,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二是已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讨论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开发区蜀峰讲堂拟于6月份邀请专家就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方面内容进行授课。三是结合开发区各类案件线索,对存在单位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一并立案调查,已对23名当事人进行问责,后续将继续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调查、继续追责。四是拟于6月份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2.工程领域存在巨大廉政风险
(31)违规分包、转包和未招标现象较为普遍。2013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绿化苗木、村居场平及零星工程等56个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直接指定施工方,涉及金额9862.49万元。
一是开展工程领域自查自纠活动,形成自查报告。二是5月6日组织招投标知识学习和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提高思想认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从制度上规范工程招投标问题。目前已出台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等内控制度。计划9月对具体负责人立案审查。
(32)高科公司将电商园三期主电源接引及路灯亮化供电工程项目肢解成2个,分别签订4份合同,均未公开招标。
一是初步调查核实事实情况,移交纪工委依法依规依纪处理。二是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报审批流程管理规定》(蜀招〔2018〕7号)、《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关于严肃政府采购纪律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三是已编制内控制度汇编及《合同管理办法》,强化制度程序监管。计划7月对具体负责人立案审查。
(33)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电商园某企业室内装饰项目中标金额57.05万元,变更增加18.49万元,变更幅度达32%;电商园三期道路及景观提升项目中标价150万元,决算审计价319.81万元,变更超合同价113%;电商园主电源接引供电工程合同暂定价为80万元,法院委托鉴定价为349.41万元,变更增幅达436%。
一是开展工程项目变更自查行动,形成自查报告,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工委。二是已制定出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审查签订及日常管理。三是加强工程项目变更审批监督,已制定出台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规范变更办理及审批程序。计划8月对具体负责人立案审查。
(34)土地监管乏力。某园改变土地流转协议,违法建设停车场、展示馆。2013年以来,11家园林公司在部分流转土地上违规种植苗木,硬化道路4354米,挖塘201.4亩,存在巨额补偿风险。
一是已完成某园违建停车场的硬化破除及复绿工作,计划于10月底完成展示馆拆除。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开发区结合大棚房和水资源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拆除园林企业违建房屋和破除硬化1560.78平方米、清退鱼塘98.85亩。各园林公司分别签订了不违规种植苗木、不违建、硬化道路、不私挖鱼塘的承诺书。现有园林公司属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土地后期不会被征收,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之续签,并要求园林公司恢复土地原貌,以降低巨额补偿风险。三是加大流转土地的日常监管、督查,配合国土部门执法。
(35)入园企业在85.8亩工业用地上违规建设酒店、驾校和商业服务设施等,两家入驻园区企业购买工业用地违规从事房地产开发,对外销售房屋达4.5万平方米。党工委不仅未制止,并将7亩行政办公用地租赁给企业经营农家乐。
一是由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蜀山分局与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抽调人员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工作小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其中,两家企业利用工业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问题已基本查清项目原始情况,85.8亩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企业及项目情况基本查清。二是对85.8亩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16家企业开展了集中约谈,通知企业先自行提出整改方案,开展自行整改。截至目前,已有4家企业完成整改。三是根据调查情况,建立一户一档,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对部分有整改意愿的企业,鼓励其通过合法手续完成产业升级。四是结合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督促辖区加强监管,加大违规问题查处力度。计划解除某农家乐租赁合同,收回该处办公用地。
13.拆迁安置问题易发多发
(36)开发区在某村民已2次获得某镇安置情况下依然违规按世居户标准给其安置房屋3套。
一是已对王某拆迁安置问题进行全面核查,调查材料已移交纪工委。二是针对“王某安置问题”此类情况于5月5日召开讨论学习会,重点讨论如何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并集体学习《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合政〔2018〕4号)文件。三是收集整理市、区等拆迁安置政策文件,已编制开发区拆迁安置政策文件汇编,以政策为准绳,加强审核把关。目前开发区纪工委已形成调查报告拟移交区纪委,由区纪委确定责任主体并依法依纪处理。
(37)动漫城苗木迁移在未充分论证的情况下,由补偿改为收购,造成清表费用从测算的8千万元剧增至2.68亿元,这种决策随意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亿余元。
一是2019年4月25日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议事规则》及《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二是2019年5月13日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提升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科学决策、正确决策的本领。三是已完成开发区自建项目绿化苗木需求摸排,已重新移栽原动漫城苗木约26万株。四是已于2019年5月6日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合肥市被征收土地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避免因政策不熟在后期拆迁补偿工作中造成失误。五是加快推进原动漫城区域地块开发,对该地块进行重新规划定位,系统开发。目前清表土地1680亩,其中300余亩为基础配套和绿化用地、收储土地1336.24亩,已上市6宗609.59亩土地,成交总金额52.015亿元。投资兴建宝月路、振兴路、渡仙桥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大项目2个。
14.招商引资漏洞大
(38)2011年,开发区在未报请区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就决定由某公司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并违规支付招商活动费等331.52万元。2012年,开发区无依据支付某软件公司入园装修补贴50万元,并违规借款590万元,该款项至今未收回。
一是初步查清事实情况,相关线索移交纪工委立案查处。二是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条例》等相关文件,强化重大事项决策意识。三是已于4月19日向2家企业发送律师函,4月29日收到回函,5月8日将材料移交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追回违规借款。计划10月对具体负责人立案审查。
1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39)违规报销。2018年2月,高科公司花费4.9万元组织物业服务培训会,无申请单、无签到表。
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经办人给予谈话提醒。二是修订完善《高科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整理形成《合肥蜀山高科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制度汇编》,后期将长期坚持,严格执行。三是对高科公司“三公”经费进行清查,已形成清查报告,同时制定《2019年内审计划》,将公司纳入2019年开发区内审计划。目前纪工委已对当事人谈话提醒。
(40)2016年9月,报销某公司一行5人赴池州费用1845元,未附派出单位公函或邀请函。
一是依据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核实情况,依法依规依纪处理。二是全额追回赴池州费用。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
(41)违规借出款项。2013年4月,高科公司违规预付某公司购房款500万元,后因产权问题,将购买转为租赁,该公司至今仍未归还本息借款481万元。2016年5月,高科公司暂借某公司1000万元资金采购设备,至今未还,该借款未签订协议,未约定利率,也未明确违约责任。
一是针对两项借款问题,已进行内部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二是针对违规支付的500万元购房款,已向法院提供判决书等法律文件,目前某生态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高科公司作为债委会主席,密切关注破产审理进展;针对某科技公司借款问题,已向区政府提交《关于请求区政府协调某科技公司借款事宜的报告》。4月23日已向该科技公司送达催款函(该公司财务负责人签收),因该公司一直未归还借款,5月8日已发出律师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追缴,5月14日将上诉材料递交蜀山区人民法院,并取得《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三是已对某科技公司进行重新评估,5月17日出评估结果,如项目可行性较强,将积极帮助企业申请产业引导基金。四是已制定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集体决策程序和规范,已出台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监管。
(42)违规使用政策资金补贴。2013年以来跨境电商补助经费1300万元,有部分资金未按规定使用。
设置专项账户,专项经费统一拨付至开发区国库支付中心往来账户,所有补贴资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专款专用。计划10月对具体负责人立案审查。
(43)抽查发现,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企业补贴,其中,补贴3家快餐店205万元、某婚恋公司31.3万元。
一是已形成事实调查报告,开发区转型期间扶持配套企业发展,存在违规现象,现已建章立制,将严格按照按规章制度办事。二是加强企业政策补贴内控监管,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七)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6.整改不全面
(44)对蜀新人力公司违规聘用32名人员的问题,虽全部解除劳动合同,但实际清退9人,其余23人被开发区下属公司聘用。
一是已初步重新草拟三个方案,待向区政府提出请示。计划5月底确定方案、7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完成50%。二是整改期间人事冻结,严把进人关,新的人事制度出台后,按照规范程序选人、进人。该问题区纪委已介入调查,具体处理结果以区纪委为准。
17.“4+
(45)小金库禁而未绝。
一是对涉及严重违反党纪和相关规定当事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对已经调查到涉嫌“小金库”的进一步核实取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立案审查。涉及需追缴金额44.2062万元,已追缴30.4862。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小金库”、账外账自查自纠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查活动通知》,查出各类问题共9项,形成调查报告另行整改。三是健全完善《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村(居)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资产、资金管理。四是开展严禁私设“小金库”承诺活动。目前,已对3名责任人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取消3人开发区给予的退休补贴;已对1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对4人进行警示谈话。
(46)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级别享受待遇依然存在。市编办批复开发区“一办七局”,目前部门领导合计31个,正职11个,副职20个,远远超过规定,且存在部门副职享受部门正职待遇情况。
一是形成《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机关职数设置情况自查报告》,对照市委“1+8”文件精神参照其它开发区配合人员职数,进一步优化职数设置。二是经调整,现已无部门副职享受部门正职待遇情况。已对分管人事领导作出调离岗位处理。
(47)党费仍未按规定缴纳。2017年开发区按照党政班子党员35元/月、聘用人员党员15元/月标准缴纳党费,9名企业党员当年少缴党费1万余元。2018年重新核算后仍未按照标准缴纳。
一是已开展不按规定缴纳党费专项整治“回头看”,核算各单位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并于2019年1月补缴开发区机关党总支欠缴党费13006元。二是按照组织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开发区机关党总支班子,已于2019年4月28日完成机关党总支所属2个党支部新一届支委会选举工作,重新优化调整设置了10个党小组。已完成高科公司党支部设立工作,下一步将督促公司党员严格执行企业党员标准交纳党费并按要求开展支部活动。三是已于2019年1月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指导各党支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分类别、分层次核算2019年度党费计算基数和缴纳比例。后期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务人员业务水平。四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每半年对开发区所属党组织党费缴纳和公示情况的进行一次督促检查。现已免去开发区机关党总支书记职务,对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