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12日电(记者吴书光)记者12日从山东省消防总队了解到,从2014年起,山东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将享有“六险一金”的福利保障,并可以工作至退休。
日前施行的《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初期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连续工作满10年,经考核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还应当为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专职消防队,是指各级政府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单位专职消防队。据山东省消防总队有关人士介绍,这是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享有“六险一金”,并可以工作至退休。
办法还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所需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年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享受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相当的福利待遇,确保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