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 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位于蒙城县城东南,规划面积7.7平方公里。整体布局为汽车加工、制造、改装、销售为一体的汽车产业园区,轻工食品加工区,印刷产业区。
自2006年建设以来,截止目前累计完成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2.6亿元, 建成区约3平方公里,完成"三纵五横"约15公里的道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共征地3000多亩,入驻企业38家。
二、优惠政策 土地费用: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一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亩均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用地费用为5。7万元/亩,县财政扶持4。7万元/亩作为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投资强度在100万元/亩以上的项目、国家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年度排名世界500强企业、全国民营100强企业、综合经济实力500强企业等,用地费用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特殊优惠。
财政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在合同约定建设期限内完成投资规模的,财政设立工业企业扶持基金,扶持入区企业发展,扶持标准为前3年相当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金额,后五年相当于50%。
规费减免:在县经济开发区投资的工业项目,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零费制"的范围:建设期内规定应由"零费制"对象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市、县两级征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直接免收;应缴中央、省级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费用由其财政承担。
三、入区项目条件 凡进入开发区项目,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且投资强度超过100万元/亩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符合规定标准,可单独供地;固定资产投资500-2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可以租赁开发区建设的标准厂房进行生产经营。
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高科技、环保型、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效益好、规模大的项目入园。
四、政务环境 建立了企业入驻机制及制定企业管理服务制度。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成立了《开发区入区项目审查领导小组》,规范制定了入驻开发区的条件。
完善入驻企业建设工程手续,由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县城建、土地、环保、气象、消防等部门参加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对08年以前入驻开发区的项目进行了梳理,对项目工程建设等有关手续进行了补差补缺。
建立了开发区例会制度,开发区管委会每月定时召开企业例会,结合《开发区企业联系服务制度》和《开发区巡查制度》等制度,及时了解企业生产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完善开发区企业"封闭运营",县纪检部门出台了专业规定,不经县纪检、监察部门及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到开发区企业收费、检查,为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