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开发区招商网讯:2005年8月,绩溪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县城西区开发建设的决定》,成立了西区开发筹备委员会,拉开了绩溪县城西区开发建设的序幕。2005年12月,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市级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2006年9月,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06]161号)同意筹建省级绩溪工业园区,明确筹建期间有关政策比照省级开发区执行。
绩溪县城西区总体规划面积9.6平方公里,其中工业园区规划面积7.69平方公里,先行启动建设4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年6月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开发区分政务商务居住区和工业园区两部分。两年来,在完善各类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委托同济大学规划设计院完成了绩溪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审查。目前正根据开发建设需要,着手启动园区二期的各项专项规划编制。
二、建设情况
规划面积为8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展顺利。目前西区共开工建设道路13条。其中祥云路、金川路、霞涧路、锦屏路、来苏北路、洪川路、印潭路、龙川大道及会山路目前已完成混凝土路面浇筑;来苏南路、金川路延伸、锦屏路延伸、中王路、止源路等道排工程相继开工建设。我县重点市政建设项目之一的龙川大道公铁立交工程已完工,西区主干道龙川大道已全线通车,西区路网框架基本形成。同时根据今年招商引资和入园企业的要求,不锈钢园区东西向和南北向两个道排工程完成施工,不锈钢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开工建设。工业起步区及各主要道路的供电、供水、通讯等管网建设稳步推进,西区220千伏变电所建成投入运营,翚岭供水工程(二水厂)启动建设;朗坑河、洪川河按景观带和周边供地要求完成改造;根据道路及厂区建设情况,园区场地平整工程按计划推进;西区拆迁安置区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
三、入园企业及环保情况
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引进及承接产业转移方面,开发区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面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新特点、新趋势,管委会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重点,利用区位优势,抓住苏浙沪及珠三角产业转移、城市功能调整和众多企业向周边地区内迁的机遇(特别是温州不锈钢企业即将外迁的机遇),将浙江、广东、上海等地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攻方向,按照本县的产业结构和园区的总规,有重点地对外招商,科学定位本地产业,结合我县的行业结构引进项目,尽量引进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附加值高,能够促进我县产业提升的项目。从目前引进入园的50个项目来看,均较好地结合我县的行业发展,项目带动性强且效益高。同时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把项目质量关。对入园企业,严把程序。凡是进园区的项目,首先由园区项目小组把关严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投资方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新版)],与绩溪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适应,对国家明令禁办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严禁效率低、污染重、难治理的项目入园;其次对所有的化工项目,均提出项目先做好环评,然后再谈入园协议,满足并且符合园区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第三对国家允许兴办,但存在一定污染的项目,按环保“三同时”要求进行跟踪服务与管理,做到把关而不设卡;四是对签订入园企业,严格按照四项指标进行供地和建设。
截止目前,园区已签订的入园企业项目共计5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6.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12724万元。其中不锈钢园区项目2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04亿元。同时认真做好入园项目服务工作,对去年签订入园协议的21个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督促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厂房。截止目前,园区共有38家企业开工建设,其中3家企业已投入试生产。初步形成了不锈钢制造、机械电子、医药化工三大产业群,园区产业定位初步显现。四、科学发展和远景规划
加快县城西区开发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绩溪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工程,特别是对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绩溪县城西区开发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绩溪西区新城为目标,以开发西区工业区、政务区为重点,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举全县之力,加大投入,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形成工业区、政务区、商贸区、居民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建设格局。
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三年拉开框架,五年基本建成西区”的总体目标,先行启动工业起步区建设,全面拉开路网框架,加快推进区内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逐步接纳安置入区企业。通过逐步扩张,滚动发展,经过3-5年的努力,争取西区新建设面积达到4平方公里,其中工业区不少于3平方公里,建成以循环经济为主体,高新技术产业为特色,新型工业为骨干,第三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相配套的经济繁荣、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稳定和谐的绩溪西区新城。五、政策支持
2005年8月,为进一步鼓励外商来我县投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绩溪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投资的若干规定》,从财税、土地、奖励、环境等方面对外来投资给予了政策支持。
2006年,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绩溪投资环境的决定》,从简化审批程序、对重点企业项目实行“挂牌保护”、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外来投资者子女入学、强化部门协作及督查制度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通过创新政策环境、改善服务环境、优化社会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