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临港产业园区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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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临港产业区位于山东省东南部,东依新兴港城日照市,距岚山港最近处仅4公里,西靠临沂商城,南与江苏省连云港市接壤,处于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核心位置,是鲁南苏北沿海港口的重要腹地。临沂临港产业区下辖坪上、团林、壮岗、朱芦四个镇,总面积364平方公里,150个行政村,18.9万人口。

    产业区西依临沂商城,东借日照、青岛、连云港的辐射带动,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是临沂市发展临港经济的前沿,是集加工工业、钢铁机械制造、重化工工业、现代物流、国际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区,是连接岚山、日照、连云港、青岛四大港口与鲁南、苏北经济带的重要接点和枢纽,是对接青岛及半岛制造业基地,承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南方经济发达地区产业北上西移和东南亚国家产业转移的重要区域。
      产业区按照国际化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标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大规模、全功能”的原则,实施“环境立区、产业强区、商贸兴区”的战略,扩大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依商兴工,借港发展,努力打造成为鲁南地区最大的精品钢深加工基地、临港物流贸易基地、加工工业基地和重化工工业基地,是整个鲁南经济带的临海桥头堡,发展临港经济的最佳平台。

     临沂市地处中纬度区,属于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具有气候适宜,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等特点。年平均气温13.3℃,年降水量793.9毫米。

    临沂临港产业区距岚山港20公里,距日照港50公里、连云港80公里、青岛港150公里,处在四大港口的第一波辐射区域,属于港口的强辐射区和发展临港经济的最佳区域。岚山港作为临沂最近的出海口,每年货物吞吐量一半以上来自临沂,临沂市已发展成为不是港口的港口,发展临港经济的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产业区道路交通优势十分明显,距离临沂机场50公里,连云港机场70公里,青岛机场200公里,济南机场300公里;兖石、坪岚铁路在境内交汇;一级公路岚济线贯穿东西;东距同三高速入口10公里,西有京沪高速和拟建的长深高速,南有已开工建设的枣岚高速,北有日东高速5条高速公路环绕;同时,随着沿海铁路、菏日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以及正在积极争取的立晨物流铁路专用线建设等工程的陆续启动,“海陆空”相衔接的交通优势已初步形成。

区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
1、花岗岩:岩体的资源量超过300亿立方米。
2、白云岩:资源量在5000万吨左右。
3、铁  矿:资源量约1000万吨左右。
4、金红石:区内已探明金红石藏储量1亿吨以上。该矿床含二氧化钛97%以上,储量丰富,列全国第二位, 是江北第一矿,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矿床备案。
5、金  矿:区内金矿资源丰富。
6、含磁铁角闪岩:区内含磁铁角闪岩储量十分丰富,面积约2万亩。                

☆水库、水电资源情况:

产业区水电资源充足。周边拥有相邸、大山、龙山三座大中型水库,总库容量达2亿立方米,年供水量可达1.5亿立方。区域内农村电网已完成改造,新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满足今后10年的发展需要。

☆生态旅游:

甲子山风景区位于临港产业区北部,山林面积1万余亩,风光秀丽,气候宜人,原始植被覆盖面广,冬暖夏凉,空气中负离子含量较高,可谓“天然氧吧”。这里初春山花烂漫,盛夏林海蔽日,金秋层林尽染,深冬青松傲雪,一年四季物换景移,山情野趣尽在其中,素有“北方九寨沟”之美誉。

☆投资导向:

●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建设,重点发展交通、水利、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房地产和重要原材料加工工业。

●发挥近海临港、交通便利等区位优势,引进仓储物流、大中型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石油化工、机电设备、机械制造等产业项目。
●发挥资源优势,引进花生、板栗深加工,花岗岩、板材、玻璃及制品、各种新型建材、禽蛋制品、果蔬制品、水产品加工、肉制品、粮油制品、纺织服装、五金工具等项目。
●鼓励引进高新技术、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技术含量高和经济效益好的项目。
●农业新技术应用、农业综合开发和创汇农业项目。

优惠政策

        对所有进入产业区的投资项目,产业区均实行“扎口管理”,并将提供全程服务,派专人帮助办理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环评、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
        一、收费政策
        1、对投资新建工业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从立项、审批到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 万元—3000 万元的,按最低标准的50%收取;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 万元—5000 万元的,按最低标准的30%收取;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 万元以上的,全部免收。
        2、中介服务机构对投资的工业项目收费,一律按照最低标准的30%收取。
        3、新设立的外来投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免收前3 年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第4 至第10 年国家规定收费项目按最低标准征收,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减半征收受益财政留成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高科技项目、循环经济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 年内免收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向外来投资企业发放缴费登记卡,收费单位必须按规定目录收取。收费时,必须认真填写登记卡。不填写登记卡的,企业有权拒交。
        二、建设用地政策
         1、在产业区范围内投资新建的工业项目,按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格供给土地。土地出让金地方财政受益部分扶持企业用于技术改造、扩建规模。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5000万元的,给予综合地价(包括:土地出让金、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管理费、测绘费、评估费、登记费等)30%的财政奖励。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奖励。
         2、利用产业区内企业划拨土地投资兴办企业的,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让给新建企业,按企业用地性质享受同类项目用地政策。
         3、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通过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租赁、划拨等形式依法获得。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期限按法律最高年限执行。
         4、鼓励企业到临港产业区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符合土地划拨政策规定的,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也可以作价入股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BOT、TOT方式合作项目,按合作时间提供划拨用地。
         5、生产性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每亩净用地上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数额)每亩一般不低于100万元。
         三、税收扶持政策
         1、新办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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