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放款对象:
主要针对相对成熟的农业及其深加工、节能环保、高新技术、基础建设等项目。
二、 放款要求:
1、 项目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发改委有效立项备案;
2、 项目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项目企业股权架构清晰,有一年以上经营历史;
4、 贷款资金的起点要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 放款方式:
债权合作、股权合作。
四、 提供前期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 省级发改委以上(含)有效立项备案(过期可加签“继续有效”);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附;
3、 商业计划书;
4、 环评报告及其批附;
5、 贷款企业的“六证一卡”(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备案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银行贷款卡);
6、 项目基本情况(账户情况、进展情况);
7、 有利贷款的其它材料及证书;
联系电话: 1367193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