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商引资信息网讯:3月27日,国家发改委修订并发布了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新版目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新版目录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鼓励类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二是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在装备、汽车、船舶门类中,新增了重大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速精密轴承、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海洋工程专用作业船和海洋工程装备等条目;在纺织门类中,鼓励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环保工艺的生物质纤维产业化、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以及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和生产。三是更加注重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新设了“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7个门类。服务业鼓励类条目增加到112条。四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在限制类条目设置上加强了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的限制,从产品规格、参数和生产装置规模等方面分别对限制范围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定,提高了准入标准。五是更加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门类中,新增了“废旧物品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废旧机电产品的再利用、再制造”等条目,在几乎所有制造业门类中均增加了清洁生产工艺、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新版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新版目录的颁布实施,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也为各地承接产业转移、扩大招商引资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