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额:5亿元
1、融资额度:100万人民币—10亿美元。
2、投资借款项目范围:高新项目、基础设计项目、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矿产品开发项目,水资源开发项目、医药化工房地产项目、种植养殖项目,企业技改、市场的短缺项目、旅游环保项目、资产重组与兼并项目、机器设备改造与升级项目。
3、投资方式: A、中外合资(股权式):外方投资不得少于总投资的25%,双方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共同经营,按比例分红可考虑中方以土地、厂房、设备折资入股,外方可采取控股方式进行灵活运作!企业组成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在民事活动中以其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 B、中外合资(契约式):双方以资金、土地使用权、物资等入股,共同经营管理,共同收益。企业组成形式可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管理形式共同管理或委一方管理,还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 C、融资(借贷):投资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但投资方有权进行监督及财务管理,按规定收取利息或固定回报。 D、资产重组与兼并:外方投入现汇参与经营管理,共享受益,共担风险,按股分红。
4、投资借贷期限与利率:还本付息式:年息6%—9%,年限1—15年。固定回报率式:12%—15%,年限10—15年,到期不还本金。
5、办理程序: A、项目方需将项目相关详细材料及证件递交到本部,先对此项目做初审,时间大约3到5个工作日,假如项目未通过初审,请再寻找别的投资机构或银行。 B、项目经过初步审核后,我方会以电函方式通知贵方,贵方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函后按期赴京洽谈相关事宜。 C、与本公司办理融资手续,然后本公司安排贵方与投资商进行谈判,签约考察。 D、考察完毕后,如实际情况与项目材料情况相符,切合实际,资金在15个工作日左右落实到贵方账户。
6、投资条件: A、项目真实、可靠、合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允许和鼓励的项目; B、合作项目必须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可行性条件; C、合作项目必须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D、项目方所提供的资料、相关法律文件必须真实合法; E、企业或项目在合作条件上必须是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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